现将《永利2021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公示于学院网站,公示期为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反馈,地点综合楼902。
永利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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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永利2021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公示于学院网站,公示期为2022年2月28日至3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反馈,地点综合楼902。
永利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