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永利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细则》,现进行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
一、注意事项
1.在违纪处分期间内的学生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先进个人项目中,三好学生及其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不得兼评。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必须在本年度已评定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且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人数分别不超过本年度已评定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数的20%。因此,想申请标兵的同学,务必提交两份材料(如附件2和4,或附件3和5)。
二、申报材料提交
1.根据申报项目,自行选择填写附件1-5,要求内容真实、格式完好,表格内的排名比例按照公示的排名比例填写,个人荣誉的申报表格不可以超过一页!!!
2.文件名命名方式:荣誉名称—学号—姓名
如:三好—2019xxxx—李华;优干标兵—2019xxxx—李明
3.电子版提交方式:
2021级申报的附件表格发送至邮箱:1067387079@qq.com
2020级申报的附件表格发送至邮箱:2602092347@qq.com
2019级申报的附件表格发送至邮箱:2756043236@qq.com
电子版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中午12点
4. 纸质版提交方式:
11月14日晚上19-21点之间,纸质版附件表格提交至综合楼907室。
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秦皇岛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东秦学〔2020〕7号).pdf
永利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
- 附件【附件1:校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表2:校三好学生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表3: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表4:校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表5: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永利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细则 .pdf】已下载次
- 附件【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秦皇岛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东秦学〔2020〕7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2021学年综合排名、学年成绩排名 .xls】已下载次